人防办工作职能 |
1.贯彻落实《人民防空法》,组织开展国防知识和“三防”知识的宣传教育。 2.认真执行国家颁发的《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技术规程》,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,做好学校人防工程设施的管理和维护。 3.定期维护和保养人防工事内部的通风、滤毒、采暖、发电、照明、通讯和管道等设施。 4.做好工事内部的排水、堵漏、通风、防潮、除湿、卫生清扫和工事外部的被复结构、出入口、通风口、射击孔等部位的防雨、防冻工作,保证工事经常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。 5.按照国家人防、财政部《关于平时使用人防工程的若干规定》的要求,本着“以洞养洞”的原则,积极开发利用人防工程,发挥其经济效益。 6.本着“突出重点、全面规划”的原则,管好用好人防经费,做到专款专用。 7.保管好国家战备物资和人防工程材料,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。 |